【48812】潍坊市开展和变革委员会关于潍坊市城区阁楼等特别用房集中供热价格的告诉
发布时间:2024-07-20 04:47:27 来源:欧宝app
各区发改局,市属各开发区经发局(商场监督管理局),城区各有关供热运营企业:根据《潍坊市供热法令》、《山东省定价目录》等有关法律法规,经市政府赞同,拟定我市城区阁楼等特别用房供热价格政策。有关事项告诉如下:1.具有分户用热计量条件的,依照两部制供热价格规范计收热费。根本热价为3.45元/平方米,低保户家庭根本热价为1.45元/平方米,差价部分(2元/平方米)由同级财务承当;计量热价为0.153元/千瓦时。2.不具有分户用热计量条件的,依照供热建筑面积11.5元/平方米计收热费,低保户家庭按供热建筑面积9.5元/平方米计收热费,差价部分(2元/平方米)由同级财务承当。其间,阁楼等特别用房有房产证(合同、协议)的,按其注明的建筑面积计收热费;没有计费面积根据的,由两边认可的第三方测绘组织丈量供热建筑面积,丈量费用由供热企业承当。(二)未装置采暖设备的或许装置了采暖设备但不必热的,不得收取供热费用。1.阁楼等特别用房包含阁楼、负一层、地下室(储藏室)、车库等隶属用房。2.供热企业要加强内部管理,尽力为用户更好的提供优质服务。对上述供热价格要依照价格和收费公示准则的有关法律法规,实施明码标价并向社会公示。3.本告诉自2022-2023年供暖季开端履行。请各供热企业做好热费的退补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