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辽源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含专项招聘)普通高校毕业生基层治理专干公告(99人)
为满足基层事业单位用人需求,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关于做好2024年度基层治理专干招聘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规定,经研究决定,辽源市县(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含专项招聘)普通高校毕业生基层治理专干,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2024年辽源市计划招聘基层治理专干99人,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详见《2024年辽源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含专项招聘)普通高校毕业生基层治理专干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
5.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3年4月2006年4月期间出生)。获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及以下(1988年4月以后出生)。年龄计算时间点均以2024年4月为准(报名以本人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
6.应为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普通高校毕业生。专项招聘范围为2024年毕业的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2022年和2023年毕业且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7.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以及服务期限已满或无服务期限的在编在岗人员报考的,须征得定向、委培所在单位、用人单位或具有用人权限部门同意。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4.在读的非2024年毕业生(2025年1月1日后取得毕业证的考生不视为2024年毕业生。在读的非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报考)。
5.2022年和2023年毕业,且在择业期内已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不可报考专项招聘普通高校毕业生岗位。
8.“三支一扶”、“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大学生村官”、“特岗教师”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等未达到现工作地、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服务期)的人员。
应聘人员聘用以及公开招聘工作所有参与方以及可能会影响公正的特定关系人需要回避的,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执行。
2024年辽源市基层治理专干招聘报名、资格审核检查、缴费确认、下载打印报名表和《笔试准考证》均利用互联网进行。
2.请考生登录辽源市公开招聘基层治理专干报名网址:以下简称报名网站),选择相应报考岗位进行报名。考生网上填写完整信息后,上传近6个月内jpg格式的正面免冠证件数码彩色照片(不大于100k)、二代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和学信网上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未取得毕业证书的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名时需上传《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登录“学信网”首页点击“学籍查询”获取)和就读学校(学院)出具的《2024年辽源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含专项招聘)普通高校毕业生基层治理专干应届毕业生报名推荐表》(附件2)。
3.每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网上资格审核检查通过后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考生错报、漏报、瞒报姓名、年龄、身份证号、 报考岗位、回避等个人隐私信息而影响资格审核检查的,责任自负。
4.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2)报考东丰县、东辽县、龙山区、西安区岗位的,报名及资格条件审核工作由所属县(区)人社部门负责。
(3)应聘人员须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审核检查结果。考生对资格审核检查结果存在异议的,可通过考生报名咨询电话提起申诉。到审查和申诉截止时间,不能完成审查或申诉的,或审查、申诉仍不合格的,均视为考生自动放弃报名资格或资格审核检查不合格,不再受理。
2.考生通过资格审核检查后,请登录报名网络站点进行网上缴费。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视为自动放弃报名。网上缴费后概不退费。网上缴费并打印报名表后,即为完成全部报名手续。
3.收费标准:笔试科目60元/人,其中:报名费25元/人、笔试考务费35元/人。
1.考生只能用二代有效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对使用一代身份证报名的视为无效。
2.考生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凡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对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或编造虚假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结果及聘用资格。在资格审核检查过程中,资格审查员对考生报名信息真实性有异议的,能要求考生传真发送学历等相关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考生应及时提供,否则审查员有权不予资格审查。
3.请考生实时关注报名网站,并确保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否则责任自负。
1. 考试时间:具体时间、地点及需要注意的几点详见《笔试准考证》。《笔试准考证》下载打印时间为2024年5月7日 8:00至5月12日 8:00。
2.笔试采取闭卷方式来进行,笔试内容为《通用知识及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考试时间为90分钟,卷面分值为100分。通用知识主要考察:政治、法律、时政、常识等方面知识积累;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主要考察:言语理解与表达、数量关系、判断推理和资料分析等。
3.笔试试卷采用客观题形式,采用机读标准化答题卡,考生统一使用2B铅笔涂卡作答,读卡机阅卷。无特殊情况,不接受考生查分申请。
4.根据《关于逐步加强和改进征兵工作的意见》(吉政发〔2016〕25号)、《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逐步加强和改进征兵工作的意见》(吉政发〔2019〕16号)、《关于促进新时代退伍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建议》(吉退伍军人发〔2019〕30号),对凡在我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且符合报考条件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笔试初始成绩加5分,荣立三等功的加7分,二等功的加9分,一等功的加11分。多次立功的按立功最高等次加分,其余立功次数不累计加分,加分计入折算前笔试成绩。请本人携带退伍证件、毕业证、立功受奖相关证件到辽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辽源市西宁大路511号)申请审验,审验时间为2024年4月28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联系方式。逾期未申请审验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政策。辽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辽源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辽源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对享受优惠政策考生进行联合审验,经审验合格的考生在辽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
1.资格条件复审人选。笔试合格分数线分,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实际人数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多人并列进入1:3比例的一并参加复审。
2.资格条件复审时间为2024年5月21日至5月22日,每天 8:30至16:00。资格条件复审分别由各县(区)人社部门组织实施。
4.复审时,考生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对应的材料。由本人或委托代理人严格按照公告和职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报名表以及毕业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其中,已取得毕业证书的考生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学信网”首页点击“学历查询”获取);2024年应届毕业生在没有拿到毕业证之前,应持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2024年辽源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含专项招聘)普通高校毕业生基层治理专干应届毕业生报名推荐表》(附件2)进行面试资格条件复审。由委托代理人代为资格复审的,应提供考生本人的授权委托书,并由资格复审部门当场与考生本人进行核实。
5.资格条件复审不合格或放弃资格条件复审的,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参加资格复审,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递补。
6.资格条件复审通过的考生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资格条件复审不合格或放弃资格条件复审的,无面试资格。复审通过2日内到辽源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辽源市北寿街禄寿路128号)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人,并发放《面试准考证》。
3.《面试准考证》领取地点:辽源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辽源市北寿街禄寿路128号)
3. 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及格线分,面试成绩或总成绩不及格人员,均取消聘用资格。
考试成绩在报名网站、辽源市委组织部辽源智慧党建网站和辽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请考生及时查询。
(一)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计划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体检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的,符合国家、省和我市有关优先聘用条件的优先聘用,没有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二)体检由市人社局统一组织,体检在指定医院做,体检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费用自理。
(三)体检合格的,分别由县(区)人社部门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做考察,并审核其聘用资格条件,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四)考生在体检、考察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或违法违纪情况等导致体检、考察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辽源市委组织部辽源智慧党建网站、辽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络站点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二)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行决定是不是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三)社区治理专干同一岗位拟聘用人员(指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在及格线以上人员)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选择社区岗位。乡村振兴专干同一岗位拟聘用人员(指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在及格线以上人员)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选择村岗位。
(一)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各县(区)按规定程序办理人员聘用及落编手续。安排到所聘岗位工作,依照国家和我省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范管理。
(二)在职人员报考的,在办理聘用手续时无法与原单位依法解除人事(劳动)关系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三)被聘用人员一律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由招聘单位与被聘用人员在聘用合同中约定在社区(村)工作不可以少于5年。拒不签订聘用合同的,取消拟聘用资格。未按要求上岗的,依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处理。
(四)被聘用人员按有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一)资格条件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骗取资格的,均取消聘用资格。对于公开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招聘部门和招聘工作人员违规违纪行为的认定与处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四)监督举报电话(辽源市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一科);(辽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2.网络技术服务电线年辽源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含专项招聘)普通高校毕业生基层治理专干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
2.2024年辽源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含专项招聘)普通高校毕业生基层治理专干应届毕业生报名推荐表
原标题:2024年辽源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含专项招聘)普通高校毕业生基层治理专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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