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丰台区商场监督管理局对北京玉心安建材商贸中心作出行政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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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来,北京市丰台区商场监督管理局对北京玉心安建材商贸中心作出行政处分。行政处分决定书文号:京丰市监处分〔2023〕833号。
当事人于2023年6月29日,从浙江颐家工贸有限公司(一致社会信誉代码:35C)以810元/樘购进商标为振生安防,标称生产者浙江颐家工贸有限公司,规格型号为960*2050,生产日期为2023年6月19日,质量等级为甲级,明示履行规范为GB 17565-2007的防盗安全门2樘,进货价格810元,现在未出售过。上述产品经北京市商场监督管理局托付北京建筑材料查验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国家建筑材料工业建筑五金水暖产品质量监督查验测试中心)抽样查验,所检项目中永久性符号、防损坏功能项目不符合GB 17565-2007《防盗安全门通用技能条件》规范,根据《2023年北京市安全及报警体系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实施细则》,查验成果为不合格。至2023年9月4日,当事人购进的商标为振生安防,标称生产者浙江颐家工贸有限公司,规格型号为960*2050,生产日期为2023年6月19日,质量等级为甲级,明示履行规范为GB 17565-2007的防盗安全门2樘,未售出,该产品现已悉数中止出售并下架封存处理,当事人已联络厂家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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